今天是:
通知公告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通知公告

市机关事务中心采购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02 来源: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 作者:阅读次数:0 【字体:

南阳市机关事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比选采购代理机构,凡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

一、比选内容

南阳市机关事务中心采购代理机构。

二、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完善的内部监督管理制度;

3.拥有不少于5名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在南阳市区具备固定办公场所和开展政府采购代理业务所必需的评审场地、录音录像等监控设备设施。

6.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失信、被行政处罚记录。       

三、需递交材料:

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营业执照、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和南阳市政府采购网备案公示信息。

2.相关内部管理制度。

3.近三年代理政府采购项目业绩情况(需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原件或者复件)。

4.办公场所证明文件(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及已经缴纳租金证明材料)。

5.从业人员的资格证书、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等。

6.服务内容和服务承诺。

7.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失信、被行政处罚承诺声明。       

以上材料一式五份,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如有虚假愿负法律责任”并加盖公章。所有比选文件密封包装在一个封套内,并在密封口处加盖比选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章。

四、申请文件提交时间和地点

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2023年8月4日18:00前,逾期不予受理。

2.文件递交地址:南阳市范蠡东路1666号市民服务中心北区三号楼三楼324室

五、评审办法

见附件《南阳市机关事务中心采购代理机构比选评定办法》

六、联系方式

0377-63398828(工作日上班时间)



南阳市机关事务中心采购代理机构比选评定办

一、选定原则

坚持依法选取、公平公开、科学公正、择优选取的原则。

二、评定程序和计分方法

评定工作由评审小组独立进行,评审小组将遵照选定原则,公平公正对待所有参选单位,并按照同一评定程序和方法,对参选单位进行打分。

评定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100分,分值设置情况如下:

1.办公场地情况(20分)。在本市区具备独立、固定办公场所。根据场地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及已经缴纳租金证明材料情况分为两个档次,办公面积300平方米(含300平方米)以上得20分,办公面积300平方米以下得15分。

2.专业人员配备情况(30分)。拥有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应不少于5名。专业人员配备5名以上且资格证书、劳动合同、社保证明齐全的得30分,少一人扣6分。

3. 近三年代理政府采购项目业绩情况(30分)。所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合同金额300万元以上的,每个得5分,最高30分;300万元以下100万元以上的每个得3分,100万以下的每个得1分,最高得30分。

4.服务内容及承诺(20分)。根据服务的内容及承诺酌情打分。

三、评定办法

计分过程按四舍五入取至小数点后两位,最终得分取至小数点后两位。若得分相同,优先选择项目业绩300万元以上数量较多的公司。按照综合评分法,得出各比选单位最终分数,由高到低排名,确定5家左右代理机构纳入我中心代理机构备选库。

通知公告

市机关事务中心采购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02 来源: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

南阳市机关事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比选采购代理机构,凡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

一、比选内容

南阳市机关事务中心采购代理机构。

二、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完善的内部监督管理制度;

3.拥有不少于5名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在南阳市区具备固定办公场所和开展政府采购代理业务所必需的评审场地、录音录像等监控设备设施。

6.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失信、被行政处罚记录。       

三、需递交材料:

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营业执照、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和南阳市政府采购网备案公示信息。

2.相关内部管理制度。

3.近三年代理政府采购项目业绩情况(需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原件或者复件)。

4.办公场所证明文件(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及已经缴纳租金证明材料)。

5.从业人员的资格证书、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等。

6.服务内容和服务承诺。

7.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失信、被行政处罚承诺声明。       

以上材料一式五份,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如有虚假愿负法律责任”并加盖公章。所有比选文件密封包装在一个封套内,并在密封口处加盖比选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章。

四、申请文件提交时间和地点

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2023年8月4日18:00前,逾期不予受理。

2.文件递交地址:南阳市范蠡东路1666号市民服务中心北区三号楼三楼324室

五、评审办法

见附件《南阳市机关事务中心采购代理机构比选评定办法》

六、联系方式

0377-63398828(工作日上班时间)



南阳市机关事务中心采购代理机构比选评定办

一、选定原则

坚持依法选取、公平公开、科学公正、择优选取的原则。

二、评定程序和计分方法

评定工作由评审小组独立进行,评审小组将遵照选定原则,公平公正对待所有参选单位,并按照同一评定程序和方法,对参选单位进行打分。

评定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100分,分值设置情况如下:

1.办公场地情况(20分)。在本市区具备独立、固定办公场所。根据场地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及已经缴纳租金证明材料情况分为两个档次,办公面积300平方米(含300平方米)以上得20分,办公面积300平方米以下得15分。

2.专业人员配备情况(30分)。拥有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应不少于5名。专业人员配备5名以上且资格证书、劳动合同、社保证明齐全的得30分,少一人扣6分。

3. 近三年代理政府采购项目业绩情况(30分)。所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合同金额300万元以上的,每个得5分,最高30分;300万元以下100万元以上的每个得3分,100万以下的每个得1分,最高得30分。

4.服务内容及承诺(20分)。根据服务的内容及承诺酌情打分。

三、评定办法

计分过程按四舍五入取至小数点后两位,最终得分取至小数点后两位。若得分相同,优先选择项目业绩300万元以上数量较多的公司。按照综合评分法,得出各比选单位最终分数,由高到低排名,确定5家左右代理机构纳入我中心代理机构备选库。

版权所有:南阳市机关事务中心

地址:河南省南阳市 邮政编码:473000 网站地图

ICP备案:豫ICP备2023009670号

网站标识码:4113000055

访问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