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市公共机构 能耗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落实国管局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信息系统“一张网”建设有关要求,进一步提升全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工作水平,推进数据全面、准确、规范报送。现将国管局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能耗统计系统”)使用及全市能耗统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能耗统计工作范围
能耗统计的范围为南阳市公共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四十七条、《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第二条规定公共机构是指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市内所有公共机构,均须在能耗统计系统内建立账号。
二、能耗统计数据报送周期
我市统计数据按季报和年报,季报报表于次季首月15日前报送;年报报表于次年2月28日前报送。
(一)各县市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本县市区域内公共机构能耗统计工作,并按要求向市机关事务中心报送本区域能耗统计数据季报。
(二)市教、科、文、卫、体等系统主管部门、市直各单位负责开展各系统、单位管理及下属公共机构能耗统计工作,建立并完善本系统、本单位能耗统计制度,采取季报形式向市机关事务中心报送能耗统计数据。市内法院、检察院暂按属地管理原则,向所在地同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报送能耗统计数据。
三、能耗统计系统使用有关事项
(一)自2021年1月之后的能耗统计数据经由国管局能耗统计系统报送(登录网址:https//sjzbny.ggj.gov.cn)。原“河南省公共机构能耗统计分析系统”不再承担能耗统计数据填报任务。
(二)各单位登录账号为:组织机构代码(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第9—17位);初始密码为:abc123456。各单位初次登录账号后,需重设密码,并完善能耗统计员姓名、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
(三)各层级应按照隶属管理关系向下逐级建立相应机构类型的系统账号,确保所有管理及下属公共机构在系统内都有相应类型的用户帐号(统计信息系统内用户账号类型分为“公共机构”“主管机构”“管理机构”三种。“公共机构”为没有下级单位的机构账号类型;“主管机构”为有下级单位的机构账号类型;“管理机构”为由各县市、区县负责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掌握的账号类型)。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明确职责。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工作既是开展各项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基础工作,也是《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调查制度》等法规明确规定的内容。各单位要提高认识,严格按照《河南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河南省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工作管理办法》有关条款,指定专人负责能耗统计报送工作,确保能耗数据报送不断档。
(二)抓好培训,强化基础。能耗统计工作的成效取决于广大统计员的业务素养水平。为确保统计工作的连续性,各县市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各系统应在全市统一组织的能耗统计系统操作培训的基础上,以适当形式组织本县市区、本系统内各公共机构统计员能耗统计系统操作培训,确保各级统计员切实掌握好新的能耗统计系统的操作使用方法,打好能耗统计数据上报基础。
(三)加快推进,扎实落实。各县市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市直各有关单位要在5月20日前完成管理及下属公共机构的系统账号创建工作。各县市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市直各单位要注意核实已创建的用户账号类型是否符合实际,如与实际情况不符,请及时与上一级管理单位联系并在5月30日前完成第一季度能耗数据补录工作。
联系人:张 璐 张梦婷 王启龙
电 话:63398618 61380271
南阳市机关事务中心
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