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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平县机关事务中心组织对集中办公区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工作

发布时间:2021-05-28 来源: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 作者:阅读次数:0 【字体: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集中办公区办公用房使用管理工作,根据县政府主要领导研指示精神,县机关事务中心于5月8日下发《关于对集中办公区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镇事〔2020〕3号),要求各相关单位进行自查自纠;同时联合县纪委党风政风室于5月19日——5月25日对县政府院内、县一馆三中心、原公安局、原新纪元酒店及原镇平宾馆等5个集中办公区域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进行实地检查。

在5月10日至18日自查自纠阶段,要求各有关单位按时完成并上报《集中办公区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自查报告》、《集中办公区在岗工作人员办公用房使用情况统计表》、《集中办公区使用的办公用房总体平面图》(具体到人),以上材料纸质版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报送至县机关事务中心房管科。

在5月19日至25日检查过程中,大部分单位都能高度重视,根据通知要求及时自查自纠。但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仍存在部分办公用房闲置等问题,经检查组实地核实,共腾退办公用房46间。对这些闲置办公用房,机关事务中心将登记在册,及时调配给有合理合规需求的单位使用,保障国有资产不浪费。 

下一步,镇平县机关事务中心将以此次专项检查工作为契机,总结经验,在做好5个集中办公区办公用房的调剂配置和使用管理等工作的同时,加强对全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全达标、零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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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平县机关事务中心组织对集中办公区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工作

发布时间:2021-05-28 来源: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集中办公区办公用房使用管理工作,根据县政府主要领导研指示精神,县机关事务中心于5月8日下发《关于对集中办公区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镇事〔2020〕3号),要求各相关单位进行自查自纠;同时联合县纪委党风政风室于5月19日——5月25日对县政府院内、县一馆三中心、原公安局、原新纪元酒店及原镇平宾馆等5个集中办公区域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进行实地检查。

在5月10日至18日自查自纠阶段,要求各有关单位按时完成并上报《集中办公区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自查报告》、《集中办公区在岗工作人员办公用房使用情况统计表》、《集中办公区使用的办公用房总体平面图》(具体到人),以上材料纸质版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报送至县机关事务中心房管科。

在5月19日至25日检查过程中,大部分单位都能高度重视,根据通知要求及时自查自纠。但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仍存在部分办公用房闲置等问题,经检查组实地核实,共腾退办公用房46间。对这些闲置办公用房,机关事务中心将登记在册,及时调配给有合理合规需求的单位使用,保障国有资产不浪费。 

下一步,镇平县机关事务中心将以此次专项检查工作为契机,总结经验,在做好5个集中办公区办公用房的调剂配置和使用管理等工作的同时,加强对全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全达标、零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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