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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机关事务中心维修施工单位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0-11-16 来源: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 作者:阅读次数:0 【字体:


南阳市机关事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比选维修施工单位,凡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南阳市机关事务中心维修施工项目

2.   点:南阳市城区

3.比选内容:对市机关事务中心承担的土建、防水、玻璃幕墙、门窗、油漆、石材、吊顶等维修维护工作协议施工选取3家施工单位纳入备选库

二、报名资格及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房建装饰装修施工企业三级以上资质。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失信记录,未发生过安全生产事故。

5.须在南阳市区有固定办公场所。

6.接到维修通知后2小时响应,12小时内到达现场。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三、需递交材料

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

2.相关内部管理制度

3.近三年来同类项目业绩情况(需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4.办公场所证明文件(房产证或租赁合同)

5.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劳动合同、社保证明

6.服务内容和服务承诺

7.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失信记录和安全生产事故承诺声明

以上材料一式五份,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如有虚假愿负法律责任”并加盖公章。所有比选文件密封包装在一个封套内,并在密封口处加盖比选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章

四、比选时间地点

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时间:202011 19 日上午8:30--11:30,逾期不予受理

2.文件递交地址:南阳市范蠡东路1666号市民服务中心北区三号楼315室

五、评审办法


(一)评定原则

坚持公平公开、科学公正、择优选取的原则。

(二)评定程序和计分方法

评定工作由评审小组独立进行,评审小组将遵照选定原则和同一评定程序方法,对参选单位进行打分。

评定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100分,分值设置情况如下:

1、办公场地情况(10分)

在本市区具有独立、固定办公场所。根据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分两个档次:办公面积在200平米以上得10分;办公面积在200平米以下得5分。

2、专业人员配备情况(30分)。施工员、造价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岗位证书及劳动合同、社保证明齐全得30分,每缺一项扣5分。  

3、同类项目业绩情况(30分)。应提供近三年来土建、装饰装修、防水工程、高空玻璃安装四类项目合同复印件,合同金额50万元以上的项目,每个得5分,最高得30分;50万元以下10万元以上的项目,每个得2分,最高得30分。(合同内容需包含土建、装饰装修、防水工程、高空玻璃安装四类项目中任意两项,只有一项的不得分)

4、服务内容及承诺(30分)。由评审小组根据参选单位提供的服务内容及承诺,逐项进行打分:(1)保证工期措施 0-5分;(2)安全施工措施0-6分;(3)文明施工措施0-5分;(4)质量保证措施0-8分;(5)施工现场环境污染防治及垃圾清理措施 0-6分。

(三)评定办法

计分过程和最终得分按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若得分相同,优先选择项目业绩50万元以上数量较多的公司。按照综合评分法得出各比选单位最终分数,由高到低排名,确定3家施工单位纳入市机关事务中心备选库。


六、联系方式

 系 人:女士

    话:0377-63398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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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机关事务中心维修施工单位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0-11-16 来源: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


南阳市机关事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比选维修施工单位,凡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南阳市机关事务中心维修施工项目

2.   点:南阳市城区

3.比选内容:对市机关事务中心承担的土建、防水、玻璃幕墙、门窗、油漆、石材、吊顶等维修维护工作协议施工选取3家施工单位纳入备选库

二、报名资格及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房建装饰装修施工企业三级以上资质。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失信记录,未发生过安全生产事故。

5.须在南阳市区有固定办公场所。

6.接到维修通知后2小时响应,12小时内到达现场。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三、需递交材料

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

2.相关内部管理制度

3.近三年来同类项目业绩情况(需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4.办公场所证明文件(房产证或租赁合同)

5.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劳动合同、社保证明

6.服务内容和服务承诺

7.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失信记录和安全生产事故承诺声明

以上材料一式五份,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如有虚假愿负法律责任”并加盖公章。所有比选文件密封包装在一个封套内,并在密封口处加盖比选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章

四、比选时间地点

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时间:202011 19 日上午8:30--11:30,逾期不予受理

2.文件递交地址:南阳市范蠡东路1666号市民服务中心北区三号楼315室

五、评审办法


(一)评定原则

坚持公平公开、科学公正、择优选取的原则。

(二)评定程序和计分方法

评定工作由评审小组独立进行,评审小组将遵照选定原则和同一评定程序方法,对参选单位进行打分。

评定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100分,分值设置情况如下:

1、办公场地情况(10分)

在本市区具有独立、固定办公场所。根据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分两个档次:办公面积在200平米以上得10分;办公面积在200平米以下得5分。

2、专业人员配备情况(30分)。施工员、造价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岗位证书及劳动合同、社保证明齐全得30分,每缺一项扣5分。  

3、同类项目业绩情况(30分)。应提供近三年来土建、装饰装修、防水工程、高空玻璃安装四类项目合同复印件,合同金额50万元以上的项目,每个得5分,最高得30分;50万元以下10万元以上的项目,每个得2分,最高得30分。(合同内容需包含土建、装饰装修、防水工程、高空玻璃安装四类项目中任意两项,只有一项的不得分)

4、服务内容及承诺(30分)。由评审小组根据参选单位提供的服务内容及承诺,逐项进行打分:(1)保证工期措施 0-5分;(2)安全施工措施0-6分;(3)文明施工措施0-5分;(4)质量保证措施0-8分;(5)施工现场环境污染防治及垃圾清理措施 0-6分。

(三)评定办法

计分过程和最终得分按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若得分相同,优先选择项目业绩50万元以上数量较多的公司。按照综合评分法得出各比选单位最终分数,由高到低排名,确定3家施工单位纳入市机关事务中心备选库。


六、联系方式

 系 人:女士

    话:0377-63398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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