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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 水电暖维修材料供货单位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19-10-23 来源: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 作者:阅读次数:0 【字体:

南阳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比选集中办公区水电暖维修材料供货单位,凡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南阳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水电暖维修材料供货单位比选

2、服务地点:南阳市

3、比选内容: 集中办公区水电暖维修材料供货单位

二、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内部监督管理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4、在本市区具备固定的经营场所。

5、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失信记录。       

三、需递交材料

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

2、办公场所证明文件。(房产证或租赁合同)

3、提供2016年以来已履行的同类项目合同复印件。

4、服务承诺及产品质量保证。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和安全生产事故承诺声明。

以上材料一式五份,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如有虚假愿负法律责任”并加盖公章。所有比选文件密封包装在一个封套内,并在密封口处加盖比选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章。

四、比选时间及地点

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10月28日上午8:30--11:30,逾期不予受理;

2、文件递交地址:南阳市范蠡东路1666号市民服务中心北区三号楼315室

五、评审办法

见附件《南阳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水电暖维修材料供货单位评定办法》

六、联系方式

 系 人:周女士

     话:0377-63398629

     址: 南阳市民服务中心

南阳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

水电暖维修材料供货单位评定办法

一、评定原则

评定工作由评审小组独立进行,评审小组将遵照公平、公开、公正、平等的原则对待所有参选单位,并按照同一评定程序和方法,对参选单位进行打分。

二、评定方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100分。

1、办公场地情况(15分)。在本市区具有独立、固定办公场所。根据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分两个档次:办公面积在100平米(含100平米)以上得15分;办公面积在100平米以下得5分。

2、提供2016年以来已履行的同类项目合同复印件(25分)。合同金额5万元(含5万元)以上的项目,每提供1份得5分。

3、提供近6个月的完税证明或其他缴纳税收证明(20分)。

4、服务内容及承诺(40分)。由评审小组根据参评单位提供的服务内容及承诺,进行比较后酌情打分:

1)供货质量保证(0-20分)。能够提交产品国家3C认证、检验报告、产品合格证等。

2)供货价格保证(0-10分)

3)及时服务保证(0-10分)。

 三、计分办法

按照综合评分法,得出最终得分,由高到低排名,确定3家供货单位纳入我局备选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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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 水电暖维修材料供货单位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19-10-23 来源: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

南阳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比选集中办公区水电暖维修材料供货单位,凡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南阳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水电暖维修材料供货单位比选

2、服务地点:南阳市

3、比选内容: 集中办公区水电暖维修材料供货单位

二、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内部监督管理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4、在本市区具备固定的经营场所。

5、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失信记录。       

三、需递交材料

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

2、办公场所证明文件。(房产证或租赁合同)

3、提供2016年以来已履行的同类项目合同复印件。

4、服务承诺及产品质量保证。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和安全生产事故承诺声明。

以上材料一式五份,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如有虚假愿负法律责任”并加盖公章。所有比选文件密封包装在一个封套内,并在密封口处加盖比选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章。

四、比选时间及地点

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10月28日上午8:30--11:30,逾期不予受理;

2、文件递交地址:南阳市范蠡东路1666号市民服务中心北区三号楼315室

五、评审办法

见附件《南阳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水电暖维修材料供货单位评定办法》

六、联系方式

 系 人:周女士

     话:0377-63398629

     址: 南阳市民服务中心

南阳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

水电暖维修材料供货单位评定办法

一、评定原则

评定工作由评审小组独立进行,评审小组将遵照公平、公开、公正、平等的原则对待所有参选单位,并按照同一评定程序和方法,对参选单位进行打分。

二、评定方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100分。

1、办公场地情况(15分)。在本市区具有独立、固定办公场所。根据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分两个档次:办公面积在100平米(含100平米)以上得15分;办公面积在100平米以下得5分。

2、提供2016年以来已履行的同类项目合同复印件(25分)。合同金额5万元(含5万元)以上的项目,每提供1份得5分。

3、提供近6个月的完税证明或其他缴纳税收证明(20分)。

4、服务内容及承诺(40分)。由评审小组根据参评单位提供的服务内容及承诺,进行比较后酌情打分:

1)供货质量保证(0-20分)。能够提交产品国家3C认证、检验报告、产品合格证等。

2)供货价格保证(0-10分)

3)及时服务保证(0-10分)。

 三、计分办法

按照综合评分法,得出最终得分,由高到低排名,确定3家供货单位纳入我局备选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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