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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 供水及设备管道维修单位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19-10-23 来源: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 作者:阅读次数:0 【字体:

南阳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比选集中办公区供水及设备管道维修单位,凡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集中办公区供水管道及设备管道维修单位

2、服务地点:南阳市

3、比选内容:集中办公区域供水管道及设备管道维修。主要包括:(1)、焊接(对接)钢管、管件、阀门安装维修改造;2、PE塑料管给水管道直管漏水管套;3、更换PE塑料管(热熔连接);4、更换阀门;5、破凿砼路面;6、人工挖填土方;8、路面修复及紧急抢修等维修业务工作协议。备注:维修PE管道口径最大为DN355。

二、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管道安装维修许可资质证书。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内部监督管理制度。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在本市区具备固定的经营场所。

6、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失信记录。       

三、保修期

所有维修项目质量保修期为1年,保修日期从验收合格之日起。在保修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由维修方负责。

四、需递交材料

1、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提供相关内部管理制度。

3、提供管道安装维修许可资质证书,中级以上电工、焊工、特种设备(压力管道)作业人员资格证书2名以上。

4、办公场所证明文件(房产证或租赁合同)。

5、服务内容和服务承诺。

6、提供2016年以来已履行的同类项目合同复印件。

7、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和安全生产事故承诺声明。

以上材料一式五份,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如有虚假愿负法律责任”并加盖公章。

五、比选时间及地点

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10月28日上午8:30--11:30,逾期不予受理;

2、文件递交地址:南阳市范蠡东路1666号市民服务中心北区三号楼315室

六、评审办法 

  见附件《南阳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供水及设备管道维修单位评定办法》

七、联系方式

 系 人:周女士

    话:0377-63398629

    址: 南阳市民服务中心

南阳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

供水及设备管道维修单位评定办法 

一、选定原则

1.本次选定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2.选定工作由评审小组独立进行,评审小组将遵照选定原则,公平、公正、平等地对待所有参选单位,并按照同一选定程序和方法,对参选单位进行打分。

二、评分办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100分。

1、办公场地情况(10分)。在本市区具有独立、固定办公场所。根据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分两个档次:办公面积在100平米(含100平米)以上得10分;办公面积在100平米以下得5分。

2、提供2016年以来已履行的同类项目合同复印件(25分)。合同金额5万元(含5万元)以上的项目,每提供1份得5分。

3、提供近6个月的完税证明或其他缴纳税收证明(10分)。

4、提供中级以上电工、焊工、特种设备(压力管道)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及相应劳动合同的,每项各得5分,最高得15分(15分)。

5、服务内容及承诺(40分)。评审小组根据各参选单位提供的服务内容及承诺,进行比较后酌情打分:

1)保证工期措施:         (0-10分)

2)安全施工措施:         (0-8分)

3)文明施工措施:         (0-8分)

4)质量保证措施:         (0-8分)

5)施工现场环境污染防治及垃圾清理措施:(0-6分)

三、计分办法

按照综合评分法,得出最终得分,由高到低排名,确定3家施工单位纳入我局备选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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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 供水及设备管道维修单位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19-10-23 来源: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

南阳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比选集中办公区供水及设备管道维修单位,凡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集中办公区供水管道及设备管道维修单位

2、服务地点:南阳市

3、比选内容:集中办公区域供水管道及设备管道维修。主要包括:(1)、焊接(对接)钢管、管件、阀门安装维修改造;2、PE塑料管给水管道直管漏水管套;3、更换PE塑料管(热熔连接);4、更换阀门;5、破凿砼路面;6、人工挖填土方;8、路面修复及紧急抢修等维修业务工作协议。备注:维修PE管道口径最大为DN355。

二、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管道安装维修许可资质证书。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内部监督管理制度。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在本市区具备固定的经营场所。

6、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失信记录。       

三、保修期

所有维修项目质量保修期为1年,保修日期从验收合格之日起。在保修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由维修方负责。

四、需递交材料

1、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提供相关内部管理制度。

3、提供管道安装维修许可资质证书,中级以上电工、焊工、特种设备(压力管道)作业人员资格证书2名以上。

4、办公场所证明文件(房产证或租赁合同)。

5、服务内容和服务承诺。

6、提供2016年以来已履行的同类项目合同复印件。

7、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和安全生产事故承诺声明。

以上材料一式五份,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如有虚假愿负法律责任”并加盖公章。

五、比选时间及地点

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10月28日上午8:30--11:30,逾期不予受理;

2、文件递交地址:南阳市范蠡东路1666号市民服务中心北区三号楼315室

六、评审办法 

  见附件《南阳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供水及设备管道维修单位评定办法》

七、联系方式

 系 人:周女士

    话:0377-63398629

    址: 南阳市民服务中心

南阳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

供水及设备管道维修单位评定办法 

一、选定原则

1.本次选定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2.选定工作由评审小组独立进行,评审小组将遵照选定原则,公平、公正、平等地对待所有参选单位,并按照同一选定程序和方法,对参选单位进行打分。

二、评分办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100分。

1、办公场地情况(10分)。在本市区具有独立、固定办公场所。根据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分两个档次:办公面积在100平米(含100平米)以上得10分;办公面积在100平米以下得5分。

2、提供2016年以来已履行的同类项目合同复印件(25分)。合同金额5万元(含5万元)以上的项目,每提供1份得5分。

3、提供近6个月的完税证明或其他缴纳税收证明(10分)。

4、提供中级以上电工、焊工、特种设备(压力管道)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及相应劳动合同的,每项各得5分,最高得15分(15分)。

5、服务内容及承诺(40分)。评审小组根据各参选单位提供的服务内容及承诺,进行比较后酌情打分:

1)保证工期措施:         (0-10分)

2)安全施工措施:         (0-8分)

3)文明施工措施:         (0-8分)

4)质量保证措施:         (0-8分)

5)施工现场环境污染防治及垃圾清理措施:(0-6分)

三、计分办法

按照综合评分法,得出最终得分,由高到低排名,确定3家施工单位纳入我局备选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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