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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绿色出行宣传月”和“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方案

发布时间:2018-09-13 来源: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 作者:阅读次数:0 【字体: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开展创建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和绿色出行等行动”等决策部署,深入实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倡导绿色、安全、文明出行,根据《交通运输部 公安部 国管局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绿色出行宣传月和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交运函〔2018〕518号)及《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2018年绿色出行宣传月和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的通知》(豫交文〔2018〕353号)的要求,制定了我市中心城区2018年“绿色出行宣传月”和“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绿色出行等有关部署,以“绿色出行、从身边做起”为主题,倡导绿色、安全、文明出行。

二、活动安排
2018年绿色出行宣传月为9月份,其中9月17日至23日为“公交出行宣传周”。

三、活动意义

通过组织开展多样化、富有公众参与性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改革开放40年来各地在推进公交优先和绿色出行、创建公交都市、提升公交服务等方面取得的成就和经验,积极推广公交优先、绿色出行的理念和举措,推动绿色出行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进公共场所,提高公众绿色出行意识。

四、活动方案

1.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事管局、总工会联合举办“绿色出行宣传月”“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定于9月17日,通过启动仪式、发布会、公众体验等多种形式进行集中动员和宣传。通过制作宣传展板、专题宣传片、历史实物展览、亲历人现身讲述等形式,集中展示改革开放40年来交通事业在绿色发展、节能减排服务水平提升和智能化建设等方面取得的丰硕成果。市公交总公司配合方案落实和活动筹备工作。

2.市交通运输局会同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开展“绿色出行、从身边做起”主题活动,邀请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领导带头乘坐公交出行。

3.“公交出行宣传周”期间,市公交总公司要做好集中宣传和展览工作,在交通枢纽、公交站点、车厢等张贴发布宣传海报,以滚动字幕、视频、公益广告等形式播出“公交出行宣传周”相关消息和主题提示。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事管局、总工会联合指导市公交总公司组织举办公交文化、智慧公交、公交车辆装备等相关公益展览活动,大力宣传公交优先绿色出行,引导社会各界优先选择公共交通出行。

4. 公交企业要加强无障碍公共交通站台设施、站牌设施建设,加强无障碍车辆投放和车载设备升级,宣传老年人、残疾人乘车优先、优惠政策,强化司乘人员服务意识和水平,为特需群体提供更好的“无障碍”出行方式。

5. 开展文明出行活动,维护通行秩序。公交企业要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开展好驾驶员“礼让斑马线”、群众“文明乘车”等活动。发挥志愿者作用,在公交站点和车厢宣传公交出行方式,维持车辆进站秩序,引导乘客“文明乘车”,共创“文明出行”良好氛围。

6.“公交出行宣传周”期间,市公交总公司邀请市民、学生走进企业、调度中心、新能源公交车,参观体验城市公交运营的各个环节,宣传公交出行在节能环保方面的知识,让公众走进公交、体验公交。

7.市总工会组织开展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和工匠精神活动。市公交总公司配合市总工会做好活动策划:一是组织开展行业风采宣传展示和关爱司乘人员活动,对公共交通行业的劳动模范、爱岗敬业楷模、最美人物和典型事迹进行广泛宣传,充分展示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展示行业风采,努力营造倡导绿色出行、尊重司乘人员的良好氛围。二是围绕推进绿色出行和行业发展,遴选出一批遵章守法、工作扎实、成绩突出的个人和班组。对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事管局、总工会将联合予以通报表扬。

8.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事管局、总工会指导市公交总公司组织相关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学生及群众代表等社会公众走进公交,体验智慧公交,感受公交营运服务工作,举办发展研讨会,就促进公交优先、创建公交都市、鼓励和规范城市公交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提升公交服务、建设智慧公交、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等方面座谈交流、建言献策。

9.各公交企业重点做好新能源车辆技术装备培训,广泛开展反恐防爆、消防应急演练等活动,提高公交司乘人员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

五、工作要求

1.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事管局、总工会将及时协调解决活动组织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加强对活动开展的指导和跟踪,确保活动紧扣主题。公交企业,要开展好“绿色出行宣传月”“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及时通报活动进展情况。
2.市公交总公司将切实加强“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的宣传力度,广泛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渠道丰富传播载体,推出“公交出行宣传周”联播、互动、特刊等,所采用的宣传材料需符合《交通运输部 公安部 国管局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绿色出行宣传月和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交运函〔2018〕518号)的要求,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引导市民自觉选择公交出行。

3.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事管局、总工会、公交总公司在活动结束后要认真做好活动总结工作,及时总结活动经验。各相关单位要将活动的总结材料(含宣传照片、媒体报道、宣传素材等)于10月12日前报市交通运输局。



市交通运输局 市公安局



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 市总工会


2018年 9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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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绿色出行宣传月”和“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方案

发布时间:2018-09-13 来源: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开展创建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和绿色出行等行动”等决策部署,深入实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倡导绿色、安全、文明出行,根据《交通运输部 公安部 国管局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绿色出行宣传月和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交运函〔2018〕518号)及《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2018年绿色出行宣传月和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的通知》(豫交文〔2018〕353号)的要求,制定了我市中心城区2018年“绿色出行宣传月”和“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绿色出行等有关部署,以“绿色出行、从身边做起”为主题,倡导绿色、安全、文明出行。

二、活动安排
2018年绿色出行宣传月为9月份,其中9月17日至23日为“公交出行宣传周”。

三、活动意义

通过组织开展多样化、富有公众参与性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改革开放40年来各地在推进公交优先和绿色出行、创建公交都市、提升公交服务等方面取得的成就和经验,积极推广公交优先、绿色出行的理念和举措,推动绿色出行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进公共场所,提高公众绿色出行意识。

四、活动方案

1.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事管局、总工会联合举办“绿色出行宣传月”“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定于9月17日,通过启动仪式、发布会、公众体验等多种形式进行集中动员和宣传。通过制作宣传展板、专题宣传片、历史实物展览、亲历人现身讲述等形式,集中展示改革开放40年来交通事业在绿色发展、节能减排服务水平提升和智能化建设等方面取得的丰硕成果。市公交总公司配合方案落实和活动筹备工作。

2.市交通运输局会同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开展“绿色出行、从身边做起”主题活动,邀请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领导带头乘坐公交出行。

3.“公交出行宣传周”期间,市公交总公司要做好集中宣传和展览工作,在交通枢纽、公交站点、车厢等张贴发布宣传海报,以滚动字幕、视频、公益广告等形式播出“公交出行宣传周”相关消息和主题提示。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事管局、总工会联合指导市公交总公司组织举办公交文化、智慧公交、公交车辆装备等相关公益展览活动,大力宣传公交优先绿色出行,引导社会各界优先选择公共交通出行。

4. 公交企业要加强无障碍公共交通站台设施、站牌设施建设,加强无障碍车辆投放和车载设备升级,宣传老年人、残疾人乘车优先、优惠政策,强化司乘人员服务意识和水平,为特需群体提供更好的“无障碍”出行方式。

5. 开展文明出行活动,维护通行秩序。公交企业要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开展好驾驶员“礼让斑马线”、群众“文明乘车”等活动。发挥志愿者作用,在公交站点和车厢宣传公交出行方式,维持车辆进站秩序,引导乘客“文明乘车”,共创“文明出行”良好氛围。

6.“公交出行宣传周”期间,市公交总公司邀请市民、学生走进企业、调度中心、新能源公交车,参观体验城市公交运营的各个环节,宣传公交出行在节能环保方面的知识,让公众走进公交、体验公交。

7.市总工会组织开展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和工匠精神活动。市公交总公司配合市总工会做好活动策划:一是组织开展行业风采宣传展示和关爱司乘人员活动,对公共交通行业的劳动模范、爱岗敬业楷模、最美人物和典型事迹进行广泛宣传,充分展示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展示行业风采,努力营造倡导绿色出行、尊重司乘人员的良好氛围。二是围绕推进绿色出行和行业发展,遴选出一批遵章守法、工作扎实、成绩突出的个人和班组。对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事管局、总工会将联合予以通报表扬。

8.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事管局、总工会指导市公交总公司组织相关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学生及群众代表等社会公众走进公交,体验智慧公交,感受公交营运服务工作,举办发展研讨会,就促进公交优先、创建公交都市、鼓励和规范城市公交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提升公交服务、建设智慧公交、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等方面座谈交流、建言献策。

9.各公交企业重点做好新能源车辆技术装备培训,广泛开展反恐防爆、消防应急演练等活动,提高公交司乘人员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

五、工作要求

1.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事管局、总工会将及时协调解决活动组织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加强对活动开展的指导和跟踪,确保活动紧扣主题。公交企业,要开展好“绿色出行宣传月”“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及时通报活动进展情况。
2.市公交总公司将切实加强“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的宣传力度,广泛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渠道丰富传播载体,推出“公交出行宣传周”联播、互动、特刊等,所采用的宣传材料需符合《交通运输部 公安部 国管局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绿色出行宣传月和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交运函〔2018〕518号)的要求,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引导市民自觉选择公交出行。

3.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事管局、总工会、公交总公司在活动结束后要认真做好活动总结工作,及时总结活动经验。各相关单位要将活动的总结材料(含宣传照片、媒体报道、宣传素材等)于10月12日前报市交通运输局。



市交通运输局 市公安局



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 市总工会


2018年 9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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