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第一批市级节约型公共机构 示范单位名单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三五”规划》要求,根据《关于开展市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的通知》(宛直事管〔2017〕24号),市直事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组织开展了第一批市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经过申报、创建、初评、公示和复核等环节,确定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等46个单位为市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现予以公布。
希望各示范单位进一步完善管理措施,不断提升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水平,充分发挥示范单位的标杆带头作用,推动全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深入开展。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示范单位的监督,指导示范单位建立科学、规范的节约能源资源管理体系,进一步提升工作标准和成效,确保“十三五”期间我市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附件:第一批市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名单
南阳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
南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南阳市财政局
2018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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