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纳入2018年度绩效考评
近日,中共南阳市委办公室、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2018年南阳市县市区绩效考评办法》,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纳入2018年县市区绩效考评体系。
该《办法》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作为考核县市区生态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指标之一,设置为前置类扣分因素,明确监控单位为南阳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考评对象为13个县市区、4个功能区。具体扣分标准为:未按时上报能耗统计数据,每次扣0.1分;节能措施落实较差,未完成年度节能降耗目标的扣0.3分;在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扣0.5分。对市直单位也将采取同样办法考评。
近年来,全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各公共机构认真落实节能措施,节能降耗目标按期完成,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2017年,我市把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纳入了市级文明单位考评体系,今年,又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纳入全市绩效考评体系,这对全市各级公共机构进一步提高节能意识、有效推进和落实节能工作将发挥十分重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