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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消防器材设备销售商家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18-10-10 来源: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 作者:阅读次数:0 【字体:

南阳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比选消防器材设备销售商家,凡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南阳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消防器材设备销售商家比选项目

2、服务地点:南阳市

3、比选内容:选取3家销售商家纳入我局消防器材设备销售商家备选库。

二、资格要求

1、依法设立,合法存续,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含“消防器材、设备销售、灭火器更换维修”相关内容。

3、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三级资质(含临时)。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内部监督管理制度。

5、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6、在本市区具备固定的经营场所。

7、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失信记录。       

三、需递交材料

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消防器材或消防设备销售)。

2、2016年以来类似项目的业绩情况(需提供项目合同复印件)。

3、经营场所证明文件(房产证或租赁合同)。

4、服务内容和服务承诺。

以上材料一式五份,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如有虚假愿负法律责任”并加盖公章。所有比选文件密封包装在一个封套内,并在密封口处加盖比选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章。

四、比选时间及地点

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10月15日上午8:30--11:30,逾期不予受理;

2、文件递交地址:南阳市范蠡东路1666号市民服务中心北区三号楼三楼315室

五、评审办法

见附件《南阳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比选消防器材设备销售商家评定办法》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常女士

电    话:0377-63398629

地    址: 南阳市民服务中心

南阳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

消防器材设备销售商家评定办法

一、评定原则

1.本次评定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2.评定工作由评审小组独立进行,评审小组将遵照评定原则,公平、公正、平等地对待所有参选的消防器材设备销售商家,并按照同一评定程序和方法,对商家进行打分。

二、评定方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100分。

1.经营场地情况(不含仓库)(35分)。在本市区具备独立、固定经营场所。根据场地房产证或租赁合同情况分为三个档次,经营场地面积50平方米(含50平方米)以上的得35分,30(含30平方米)以上50平方米以下的得25分,20平方米(含20平方米)以上30平方米以下得20分。

2. 2016年度以来类似项目业绩情况(35分)。合同金额20万元(含20万元)以上的项目,提供1个得7分,最多得35分;20万元以下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项目,每提供1个得4分,最多得20分。

3.服务内容及承诺(30分)。由评审小组根据参评单位提供的质量保证、安全保证及售后服务等服务措施,进行比较后酌情打分:一档25-30分,二档20-25分,三档10-20分。

三、计分办法

按照综合评分法,得出最终得分,由高到低排名,确定3家销售商家纳入我局消防器材设备销售商家备选库。计分过程按四舍五入取至小数点后两位,最终得分取至小数点后两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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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消防器材设备销售商家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18-10-10 来源: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

南阳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比选消防器材设备销售商家,凡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南阳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消防器材设备销售商家比选项目

2、服务地点:南阳市

3、比选内容:选取3家销售商家纳入我局消防器材设备销售商家备选库。

二、资格要求

1、依法设立,合法存续,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含“消防器材、设备销售、灭火器更换维修”相关内容。

3、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三级资质(含临时)。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内部监督管理制度。

5、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6、在本市区具备固定的经营场所。

7、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失信记录。       

三、需递交材料

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消防器材或消防设备销售)。

2、2016年以来类似项目的业绩情况(需提供项目合同复印件)。

3、经营场所证明文件(房产证或租赁合同)。

4、服务内容和服务承诺。

以上材料一式五份,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如有虚假愿负法律责任”并加盖公章。所有比选文件密封包装在一个封套内,并在密封口处加盖比选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章。

四、比选时间及地点

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10月15日上午8:30--11:30,逾期不予受理;

2、文件递交地址:南阳市范蠡东路1666号市民服务中心北区三号楼三楼315室

五、评审办法

见附件《南阳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比选消防器材设备销售商家评定办法》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常女士

电    话:0377-63398629

地    址: 南阳市民服务中心

南阳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

消防器材设备销售商家评定办法

一、评定原则

1.本次评定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2.评定工作由评审小组独立进行,评审小组将遵照评定原则,公平、公正、平等地对待所有参选的消防器材设备销售商家,并按照同一评定程序和方法,对商家进行打分。

二、评定方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100分。

1.经营场地情况(不含仓库)(35分)。在本市区具备独立、固定经营场所。根据场地房产证或租赁合同情况分为三个档次,经营场地面积50平方米(含50平方米)以上的得35分,30(含30平方米)以上50平方米以下的得25分,20平方米(含20平方米)以上30平方米以下得20分。

2. 2016年度以来类似项目业绩情况(35分)。合同金额20万元(含20万元)以上的项目,提供1个得7分,最多得35分;20万元以下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项目,每提供1个得4分,最多得20分。

3.服务内容及承诺(30分)。由评审小组根据参评单位提供的质量保证、安全保证及售后服务等服务措施,进行比较后酌情打分:一档25-30分,二档20-25分,三档10-20分。

三、计分办法

按照综合评分法,得出最终得分,由高到低排名,确定3家销售商家纳入我局消防器材设备销售商家备选库。计分过程按四舍五入取至小数点后两位,最终得分取至小数点后两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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