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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用品采购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18-10-10 来源: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 作者:阅读次数:0 【字体:

按照《南阳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项目采购工作流程及办法》相关规定,我局拟对办公用品采购供应商开展比选,凡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南阳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用品采购比选

2、服务地点:南阳市

3、比选内容: 南阳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日常办公和后勤保障所需用品及耗材。

二、资格要求

1、工商营业执照齐全,在本市区具有固定办公、经营场所,具有中标后能够全面、及时、正确履行合同的能力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公司及公司的法人代表人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或失信记录或被行政处罚记录。       

2、所供应物品需是南阳市范围内知名度较高的品牌,产品质量可靠,确保我局日常办公顺利开展。

3、供应商可供选择的物品比较丰富,可选择性大,价格合理,以最大程度满足我局日常办公各种需求。

4、供应商服务热情周到,能够严格按照我局所要求的物品种类、数量配齐物品,并严格按照我局的时限要求及时送达。      

三、需递交材料

1、营业执照、法人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2015年以来同类项目的业绩情况(需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复印件)

3、经营场所证明文件(房产证或租赁合同、门头照片)

4、服务内容和服务承诺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失信记录的承诺声明

以上材料一式五份,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如有虚假愿负法律责任”并加盖公章。所有比选文件密封包装在一个封套内,并在密封口处加盖比选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章。

四、比选时间及地点

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10月15日上午8:30--11:30,逾期不予受理;

2、文件递交地址:南阳市范蠡东路1666号市民服务中心北区三号楼315室

五、评审办法   见附件《南阳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品采购评定办法》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常女士

电    话:0377-63398629

地    址: 南阳市民服务中心

南阳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用品采购评定办法

一、评定原则

评定工作由评审小组独立进行,评审小组将遵照公平、公正、平等的原则对待所有参选单位,并按照同一评定程序和方法,对参选单位进行打分。

二、评定方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100分。

1、经营场地情况(20分)

在本市区具有独立、固定办公及及经营场所。根据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以及门头照片分两个档次:办公面积在200平米(含200平米)以上、门头醒目的得15--20分;办公面积在200平米以下得10--14分。

2、同类项目业绩情况(40分)。参选人应提供2015年以来的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或协议供货合同或采购合同复印件。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或协议供货合同(主要是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每个得5分,其他采购合同每个3分,最高得40分。得分相同的,以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中标(协议供货)数量多的靠前排名。

3、服务内容及承诺(40分)。由评审小组根据参评单位提供的服务内容及承诺,进行比较后酌情打分:

(1)供货质量保证(15分)

(2)供货价格保证(15分)

(3)及时服务保证(10分)

三、计分办法

按照综合评分法,得出最终得分,由高到低排名,确定3家供货单位纳入我局备选库。

通知公告

南阳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用品采购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18-10-10 来源: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

按照《南阳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项目采购工作流程及办法》相关规定,我局拟对办公用品采购供应商开展比选,凡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南阳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用品采购比选

2、服务地点:南阳市

3、比选内容: 南阳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日常办公和后勤保障所需用品及耗材。

二、资格要求

1、工商营业执照齐全,在本市区具有固定办公、经营场所,具有中标后能够全面、及时、正确履行合同的能力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公司及公司的法人代表人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或失信记录或被行政处罚记录。       

2、所供应物品需是南阳市范围内知名度较高的品牌,产品质量可靠,确保我局日常办公顺利开展。

3、供应商可供选择的物品比较丰富,可选择性大,价格合理,以最大程度满足我局日常办公各种需求。

4、供应商服务热情周到,能够严格按照我局所要求的物品种类、数量配齐物品,并严格按照我局的时限要求及时送达。      

三、需递交材料

1、营业执照、法人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2015年以来同类项目的业绩情况(需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复印件)

3、经营场所证明文件(房产证或租赁合同、门头照片)

4、服务内容和服务承诺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失信记录的承诺声明

以上材料一式五份,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如有虚假愿负法律责任”并加盖公章。所有比选文件密封包装在一个封套内,并在密封口处加盖比选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章。

四、比选时间及地点

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10月15日上午8:30--11:30,逾期不予受理;

2、文件递交地址:南阳市范蠡东路1666号市民服务中心北区三号楼315室

五、评审办法   见附件《南阳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品采购评定办法》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常女士

电    话:0377-63398629

地    址: 南阳市民服务中心

南阳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用品采购评定办法

一、评定原则

评定工作由评审小组独立进行,评审小组将遵照公平、公正、平等的原则对待所有参选单位,并按照同一评定程序和方法,对参选单位进行打分。

二、评定方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100分。

1、经营场地情况(20分)

在本市区具有独立、固定办公及及经营场所。根据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以及门头照片分两个档次:办公面积在200平米(含200平米)以上、门头醒目的得15--20分;办公面积在200平米以下得10--14分。

2、同类项目业绩情况(40分)。参选人应提供2015年以来的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或协议供货合同或采购合同复印件。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或协议供货合同(主要是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每个得5分,其他采购合同每个3分,最高得40分。得分相同的,以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中标(协议供货)数量多的靠前排名。

3、服务内容及承诺(40分)。由评审小组根据参评单位提供的服务内容及承诺,进行比较后酌情打分:

(1)供货质量保证(15分)

(2)供货价格保证(15分)

(3)及时服务保证(10分)

三、计分办法

按照综合评分法,得出最终得分,由高到低排名,确定3家供货单位纳入我局备选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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