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月活动安排的通知
宛公节能办[2017]4号
各县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4部委下发的《关于2017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的通知》(发改环资〔2017〕948号)和《关于2017年全省节能宣传月和全国低碳日活动的通知》( 豫节减办〔2017〕1号)要求,广泛宣传生态文明主流价值观,培育和践行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资源观,充分发挥公共机构在节能减排中的表率作用,进一步推进全民节能低碳宣传教育工作,定于6月份组织开展全市节能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节能宣传月主题是“节能有我,绿色共享”, 全国低碳日活动主题是“工业低碳发展”。
二、活动时间
2017年6月为节能宣传月,其中6月11日至17日为全国节能宣传周,6月13日为全国低碳日。
三、活动安排
各县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市直各单位要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为主线,认真组织开展节能宣传月主题活动。
(一)主题宣传活动。6月13日全国低碳日当天,全市各级公共机构要积极组织开展以“节能有我,绿色共享”为主题的能源紧缺体验、绿色低碳出行和乐享创新生活等低碳日活动。各县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活动组织安排,联合做好本地区节能宣传月和低碳日宣传活动。各级公共机构要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优势,积极运用网络、微信、微博、短信等新兴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传播节能理念,提高节能意识,培育形成节俭节约的社会风尚。
(二)低碳日能源紧缺体验活动。6月13日全国低碳日当天,全市公共机构同步开展能源紧缺体验和绿色低碳出行活动,倡导办公人员减少一次性用品消耗,减少待机能耗;开展停开空调和关闭公共区域照明等体验活动;鼓励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骑自行车或步行上下班,以低碳的办公模式和出行方式体验能源紧缺,支持节能减排。
(三)节能宣传进校园、进医院活动。各级教育部门要组织各级各类学校开展“未来的主人,节能的先锋”活动,充分利用校园网、校园广播、校报、宣传展板、宣传橱窗、社交软件平台等多种形式,在校内开展全方位立体化的节能宣传教育。积极安排贴近学生,形式多样的节能减排、绿色环保实践活动和节能设施参观活动,推动形成勤俭节约人人尽责、节能减排人人担当、绿色环保人人作为、生态文明人人践行的绿色校园新风尚。市属大中专学校也要结合单位实际,开展丰富多彩的节能宣传活动。节能宣传进医院活动由市卫计委负责具体实施。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积极发挥公共机构在节约能源资源中的重要作用,认真组织实施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月和“全国低碳日”能源紧缺体验活动,精心策划,严密组织,务求实效。全市各级公共机构主要领导要以身作则,积极参加能源紧缺体验日活动,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用实际行动为全社会节能做出表率。
(二)遵规守纪,务求实效。在节能宣传月期间,要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既要保证宣传活动有声势有影响,又要坚持节俭办活动。宣传月期间,各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要加强节能宣传活动的监督检查,确保宣传效果。
(三)认真总结,及时报送活动情况。宣传活动结束后,各县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各市直单位要认真总结活动情况,于7月10日前将书面总结材料报送至市公共机构节能办公室,电子版报送至节能办邮箱。
联系人:张璐,联系电话:61380271
邮箱:nyjn001@163.com
南阳市公共机构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