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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纪检监察系统“队伍建设年” 活动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6-05-18 来源: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 作者:阅读次数:0 【字体:

各县区纪委监察局,市直机关各单位纪检组(纪委)、监察室,市纪委监察局各派驻(出)机构,机关各室(部)、直属事业单位,市委巡察办:


现将《全市纪检监察系统“队伍建设年”活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南阳市纪委

2016年3月11日





全市纪检监察系统“队伍建设年”

活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按照五届市纪委六次全会部署,市纪委常委会决定,从2016年3月开始,围绕“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树一流形象”目标,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以“创新、忠诚、担当、廉洁”为主题的“队伍建设年”活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重要意义

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长期任务,是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一项基础工程。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着力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也要清醒地认识到,与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新要求相比,与党和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对照党章、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对照“三严三实”要求,对照履职尽责标准和任务,我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影响了纪检监察职能的充分发挥,影响了纪检监察机关和队伍的形象。只有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全市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才能使广大纪检监察干部不断提高素质、增强本领,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切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开展“队伍建设年”活动,是继续深化“三转”、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有效途径;是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巩固深化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的重要载体;是以创新精神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提高全面从严治党科学化水平的迫切需要;是深入开展强化履职尽责工作、服务和保障“三个南阳”建设的必然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队伍建设年”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这项活动作为一件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以活动的实际成效促进纪检监察机关工作水平和干部能力素质的提高,为深入推进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有力组织保证。

二、目标要求

开展“队伍建设年”活动,要以“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树一流形象”为目标,以“创新、忠诚、担当、廉洁”为主题,把创新作为第一工作动力、把忠诚作为首要政治品质、把担当作为核心职业素养、把廉洁作为做人干事底线,从严教育、从严要求、从严管理、从严监督,着力解决全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在思想、工作和作风、纪律上存在的不适应问题,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执纪铁军。

创新,就是要实现思想观念、体制机制、管理监督、方式方法和工作作风的与时俱进,推动各项工作出亮点、有典型、创品牌、争一流。

忠诚,就是要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思想上坚守、政治上坚定、行动上坚决,做守纪的模范、执纪的标兵。

担当,就是要强化履职尽责,把职业当事业,对照职责清单、标准清单和工作台账,恪尽职守、守土尽责。

廉洁,就是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价值观,抵得住诱惑、经得起考验、耐得住清贫,带头遵守纪律、严格自律。

三、基本原则

(一)正面引导、教育为主

加强教育引导,激发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参与活动的内在动力和积极性,做到真学真查真改。

(二)突出重点、解决问题

认真排查梳理全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中尤其在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共性问题集中整改,个性问题专项整改。

(三)统筹兼顾、联系实际

坚持“六个结合”:与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相结合;与强化履职尽责工作相结合;与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相结合;与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搞好市县乡三级纪委换届工作相结合;与争创文明单位相结合;与深入推进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三转”相结合,真正做到开展活动和推动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四)领导带头、全员参与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既要认真抓好本单位的活动,又要以身作则,带头加强学习、带头查找问题、带头征求意见建议、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整改提高,以上率下。

(五)创新载体、务求实效

尊重基层和群众首创精神,既不折不扣地遵行活动统一安排和部署,又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地创新方式方法,注重形式和内容相统一,确保实效。

四、主要措施

“队伍建设年”活动从3月开始,至12月基本结束。

(一)加强学习教育

要扎实开展学习教育,突出学习重点、切实学出成效。要认真研究工作,把开展活动与推进工作有机结合,切实做到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1.突出学习重点。一是学党章党规。逐条逐句通读党章,牢记入党誓词。认真学习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学习党的历史,学习革命先辈和先进典型,从违纪违法案件中汲取教训,发挥正面典型的激励作用和反面典型的警示作用。二是学系列讲话。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思想,深入领会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要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同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结合起来。要区别普通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确定学习的重点内容。三是学习十八大以来中省纪委的新精神。学习有关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和反腐倡廉工作创新的新思想、新观念、新判断、新举措,学习中省纪委全会精神及主要领导有关讲话精神,学习中央、省委和中省纪委关于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的有关讲话要求。

2.创新学习方法。一是围绕专题学习讨论。把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结合起来。按照“三会一课”制度,党小组要定期组织党员集中学习;不设党小组的,以党支部为单位集中学习。党支部每季度召开一次全体党员会议,每次围绕一个专题组织讨论。学习讨论要紧密结合现实,联系个人思想工作生活实际。二是创新方式讲党课。讲党课一般在机关和党支部范围内进行。机关和党支部要结合专题学习讨论,对党课内容、时间和方式等作出安排。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讲党课,到基层单位党支部讲党课。要鼓励和指导基层党组织书记、普通党员联系实际讲党课。“七一”前后,机关和党支部要结合开展庆祝建党95周年活动,集中安排一次党课。三是按照学习计划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根据自身实际制定出2016年度学习计划,有目标、有针对、有重点地推进学习活动。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党委和市纪委组织部要运用好“莲讲坛”等载体,坚持每周二下午机关学习日活动,加强机关集体学习。要将上级重大部署、领导重要讲话、优秀理论文章等编印成册,结合阅研推荐优秀书目活动,定期进行座谈研讨、心得交流、专题演讲、竞赛测试,加强学习督导,深化学习成果,确保人人参与学习,人人融入学习,人人受益学习。

(二)认真查摆评议

查摆要真查真摆,分析要找准找实,批评和自我批评要客观公正。要坚持“开门”搞活动,真诚征求意见,真心帮助提高。要开好组织生活会,真正红脸出汗,实现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增进共识的目的。

1.定期自查。每月末进行一次自查,对照中央提出的“四个意识”及中央、省、市纪委全会报告和王保华书记提出的“三个不适应”等问题,结合“三亮三评”,对照“两单一账”,深挖思想、工作、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形成自查报告。自查报告要逐级、逐层上报备案,岗位责任人要向室(部)主任、事业单位负责同志提交自查报告;室(部)主任、事业单位负责同志要向分管领导提交自查报告;分管领导要向主要领导提交自查报告。

2.半年述职。6月底、12月底,分层次召开半年及年度工作述职会,由各室(部)主任、事业单位负责同志向纪委常委会述职。

3.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年底前,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支部班子及其成员对照职能职责,进行党性分析,查摆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要面向党员和群众广泛征求意见,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措施。组织全体党员对支部班子的工作、作风等进行评议。党小组可参照党支部要求,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与党员一起学习讨论、一起查摆解决问题、一起接受教育。

4.民主评议党员。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全体党员会议,组织党员开展民主评议。对照党员标准,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组织评定的程序,对党员进行评议。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可分党小组进行。党支部综合民主评议情况和党员日常表现,确定评议等次,对优秀党员予以表扬;对有不合格表现的党员,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区别不同情况,稳妥慎重给予组织处置。

5.层层恳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主要负责同志要和班子成员谈,班子成员要和分管部门的负责同志谈,部门负责同志要和部门同志谈,同志之间互相谈;上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成员要和下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成员谈。要按照对标恳谈、照镜子恳谈、针对问题恳谈、责任恳谈的要求,谈出不足,谈出团结,谈出新风正气。

(三)切实整改提高

整改提高要找准问题、制定措施、见诸行动。要通过整改,着力转变思想认识、着力端正作风纪律、着力提高履职尽责能力。

1.制定整改台账。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每个部门和每名同志都要根据查找出来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和重点,整改措施要在一定范围内、采取适当方式公布,做出公开承诺,切实提高整改的质量和效率。要结合强化履职尽责工作,将整改台账纳入“两清单一台账”,定期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2.开展公益活动。切实落实党员到社区报到、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要积极参与文明单位创建、扶贫攻坚、“双创”、志愿服务等活动。要在深入群众、奉献社会中增强宗旨意识,锤炼党性。

3.履职尽责作贡献。组织引导全市纪检监察干部按照“两单一账”,立足岗位,模范履行职责。研究制定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人员履职尽责表彰奖励办法,对工作履职尽责、推进有力、成效突出的个人和室(部),在优秀公务员、优秀党员、优秀室(部)评选和干部年度考核、记功授奖、提拔使用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同时,加强对履职尽责完成情况的检查,对履职尽责不到位的要严格追责问责。在庆祝建党95周年活动中,评选表彰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要充分发挥身边人的模范带头任用,形成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

4.严格落实“十严禁”。严格执行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十严禁”行为规范,把严管和厚爱结合起来。要经常提醒扯袖、叮咛嘱咐,从平时、从具体事抓起。要参照纪检监察室的标准配齐干部监督机构力量,加强对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加大对不守纪律规矩、作风霸道、群众意识淡薄、社交圈不干净、利用监督执纪权谋取私利等问题的追究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清除“害群之马”。

(四)完善制度机制

要认真总结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要把制度建设的系统性和针对性结合起来,把立足当前和着眼长远结合起来,把制度的制定和执行结合起来。要在活动完成后,继续围绕活动主题,制定长远规划,巩固扩大成果,切实建立队伍建设的长效机制。

1.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切实落实市委《关于严肃市县(区)机关党员领导干部党内政治生活的实施意见》,严格落实坚持党的政治路线和思想路线、维护党的集中统一、正确处理党内关系、加强作风建设、保持高尚情操、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六项基本要求”,禁止自由主义、分散主义、好人主义、个人主义“四项纪律规范”,政治纪律工作报告、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党内请示报告“三方面制度规范”。

2.完善反腐倡廉基础制度。切实落实市委《完善市县(区)机关反腐倡廉制度的实施意见》,全面落实职权行使监督制度、主体责任制度、监督责任制度,对落实制度不力的予以责任追究,确保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廉洁高效。

3.落实“三个提名考察办法”。落实县区、市纪委派驻机构、市管大中专院校纪委书记、副书记(纪检组长、副组长)“三个提名考察办法”,加强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结合市县乡三级纪委换届工作,选优配强领导班子,优化纪委常委会结构。

4.完善选人用人机制。统筹用好各类干部人才资源,改进干部选调工作方法,严把“入口关。完善干部考察方式,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要位置,把好政治关、作风关、能力关、廉洁关。要加大干部轮岗交流锻炼力度,促进纪检监察干部健康成长。

五、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队伍建设年”活动在市县两级纪委常委会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领导班子成员要各负其责。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负责人的作用,确保活动时间、人员、步骤、内容、效果五落实。市纪委成立“队伍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纪委组织部,负责对全市活动进行情况综合、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也要成立相应机构,落实领导和指导责任。要层层建立“队伍建设年”领导分包联系制度,市纪委领导班子成员分包县区,第一至第五纪工委分包市直单位,要实现领导分包全覆盖,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

(二)搞好宣传,营造氛围

要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加强对“队伍建设年”活动的宣传报道,扩大活动影响,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要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及时将活动开展情况报告上级活动办公室。

(三)严格督查,注重实效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及活动办公室要加强对活动的指导和督促检查,通过召开情况汇报会、座谈会、交流会、明察暗访等形式,及时了解掌握活动进展情况,重点检查活动实施方案是否可行、突出问题是否整改、工作效果是否明显、党员群众是否满意,督促解决问题,防止搞形式、走过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四)运用典型,严格奖惩

按照“队伍建设年”有关标准要求,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开展好队伍、好班子、好个人“三好”评选活动,县区和市直单位定期推荐评价,年终统一表彰奖励,用正面典型引导队伍导向。要发挥系统内自我监督职能,在“队伍建设年”活动中,紧盯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中的突出问题,对违纪线索严肃查处,纯洁队伍肌体,反面警示教育。对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被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发现指出,而自身未及时纠正查处的,取消“三好”推荐名额和年终表先资格。要把“队伍建设年”活动和文明单位创建结合起来,年度内文明单位创建没有达标晋级的,取消“三好”推荐名额和年终表先资格。

附件:全市纪检监察系统“队伍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附件

全市纪检监察系统“队伍建设年”

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王保华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副组长:宋新献 市纪委副书记

徐天如 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预防腐败局局长

苌其林 市纪委副书记

成 员:丁建华 市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

旦天志 市纪委常委、预防腐败局副局长

徐国举 市纪委常委

刘英凯 市纪委常委

赵顺民 市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

郭 晗 市监察局副局长、市委巡察办主任

孙双全 市预防腐败局副局长

刘英凯同志兼任活动办公室主任


纪检监察

全市纪检监察系统“队伍建设年” 活动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6-05-18 来源: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

各县区纪委监察局,市直机关各单位纪检组(纪委)、监察室,市纪委监察局各派驻(出)机构,机关各室(部)、直属事业单位,市委巡察办:


现将《全市纪检监察系统“队伍建设年”活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南阳市纪委

2016年3月11日





全市纪检监察系统“队伍建设年”

活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按照五届市纪委六次全会部署,市纪委常委会决定,从2016年3月开始,围绕“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树一流形象”目标,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以“创新、忠诚、担当、廉洁”为主题的“队伍建设年”活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重要意义

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长期任务,是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一项基础工程。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着力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也要清醒地认识到,与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新要求相比,与党和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对照党章、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对照“三严三实”要求,对照履职尽责标准和任务,我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影响了纪检监察职能的充分发挥,影响了纪检监察机关和队伍的形象。只有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全市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才能使广大纪检监察干部不断提高素质、增强本领,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切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开展“队伍建设年”活动,是继续深化“三转”、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有效途径;是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巩固深化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的重要载体;是以创新精神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提高全面从严治党科学化水平的迫切需要;是深入开展强化履职尽责工作、服务和保障“三个南阳”建设的必然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队伍建设年”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这项活动作为一件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以活动的实际成效促进纪检监察机关工作水平和干部能力素质的提高,为深入推进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有力组织保证。

二、目标要求

开展“队伍建设年”活动,要以“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树一流形象”为目标,以“创新、忠诚、担当、廉洁”为主题,把创新作为第一工作动力、把忠诚作为首要政治品质、把担当作为核心职业素养、把廉洁作为做人干事底线,从严教育、从严要求、从严管理、从严监督,着力解决全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在思想、工作和作风、纪律上存在的不适应问题,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执纪铁军。

创新,就是要实现思想观念、体制机制、管理监督、方式方法和工作作风的与时俱进,推动各项工作出亮点、有典型、创品牌、争一流。

忠诚,就是要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思想上坚守、政治上坚定、行动上坚决,做守纪的模范、执纪的标兵。

担当,就是要强化履职尽责,把职业当事业,对照职责清单、标准清单和工作台账,恪尽职守、守土尽责。

廉洁,就是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价值观,抵得住诱惑、经得起考验、耐得住清贫,带头遵守纪律、严格自律。

三、基本原则

(一)正面引导、教育为主

加强教育引导,激发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参与活动的内在动力和积极性,做到真学真查真改。

(二)突出重点、解决问题

认真排查梳理全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中尤其在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共性问题集中整改,个性问题专项整改。

(三)统筹兼顾、联系实际

坚持“六个结合”:与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相结合;与强化履职尽责工作相结合;与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相结合;与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搞好市县乡三级纪委换届工作相结合;与争创文明单位相结合;与深入推进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三转”相结合,真正做到开展活动和推动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四)领导带头、全员参与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既要认真抓好本单位的活动,又要以身作则,带头加强学习、带头查找问题、带头征求意见建议、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整改提高,以上率下。

(五)创新载体、务求实效

尊重基层和群众首创精神,既不折不扣地遵行活动统一安排和部署,又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地创新方式方法,注重形式和内容相统一,确保实效。

四、主要措施

“队伍建设年”活动从3月开始,至12月基本结束。

(一)加强学习教育

要扎实开展学习教育,突出学习重点、切实学出成效。要认真研究工作,把开展活动与推进工作有机结合,切实做到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1.突出学习重点。一是学党章党规。逐条逐句通读党章,牢记入党誓词。认真学习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学习党的历史,学习革命先辈和先进典型,从违纪违法案件中汲取教训,发挥正面典型的激励作用和反面典型的警示作用。二是学系列讲话。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思想,深入领会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要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同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结合起来。要区别普通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确定学习的重点内容。三是学习十八大以来中省纪委的新精神。学习有关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和反腐倡廉工作创新的新思想、新观念、新判断、新举措,学习中省纪委全会精神及主要领导有关讲话精神,学习中央、省委和中省纪委关于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的有关讲话要求。

2.创新学习方法。一是围绕专题学习讨论。把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结合起来。按照“三会一课”制度,党小组要定期组织党员集中学习;不设党小组的,以党支部为单位集中学习。党支部每季度召开一次全体党员会议,每次围绕一个专题组织讨论。学习讨论要紧密结合现实,联系个人思想工作生活实际。二是创新方式讲党课。讲党课一般在机关和党支部范围内进行。机关和党支部要结合专题学习讨论,对党课内容、时间和方式等作出安排。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讲党课,到基层单位党支部讲党课。要鼓励和指导基层党组织书记、普通党员联系实际讲党课。“七一”前后,机关和党支部要结合开展庆祝建党95周年活动,集中安排一次党课。三是按照学习计划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根据自身实际制定出2016年度学习计划,有目标、有针对、有重点地推进学习活动。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党委和市纪委组织部要运用好“莲讲坛”等载体,坚持每周二下午机关学习日活动,加强机关集体学习。要将上级重大部署、领导重要讲话、优秀理论文章等编印成册,结合阅研推荐优秀书目活动,定期进行座谈研讨、心得交流、专题演讲、竞赛测试,加强学习督导,深化学习成果,确保人人参与学习,人人融入学习,人人受益学习。

(二)认真查摆评议

查摆要真查真摆,分析要找准找实,批评和自我批评要客观公正。要坚持“开门”搞活动,真诚征求意见,真心帮助提高。要开好组织生活会,真正红脸出汗,实现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增进共识的目的。

1.定期自查。每月末进行一次自查,对照中央提出的“四个意识”及中央、省、市纪委全会报告和王保华书记提出的“三个不适应”等问题,结合“三亮三评”,对照“两单一账”,深挖思想、工作、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形成自查报告。自查报告要逐级、逐层上报备案,岗位责任人要向室(部)主任、事业单位负责同志提交自查报告;室(部)主任、事业单位负责同志要向分管领导提交自查报告;分管领导要向主要领导提交自查报告。

2.半年述职。6月底、12月底,分层次召开半年及年度工作述职会,由各室(部)主任、事业单位负责同志向纪委常委会述职。

3.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年底前,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支部班子及其成员对照职能职责,进行党性分析,查摆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要面向党员和群众广泛征求意见,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措施。组织全体党员对支部班子的工作、作风等进行评议。党小组可参照党支部要求,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与党员一起学习讨论、一起查摆解决问题、一起接受教育。

4.民主评议党员。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全体党员会议,组织党员开展民主评议。对照党员标准,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组织评定的程序,对党员进行评议。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可分党小组进行。党支部综合民主评议情况和党员日常表现,确定评议等次,对优秀党员予以表扬;对有不合格表现的党员,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区别不同情况,稳妥慎重给予组织处置。

5.层层恳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主要负责同志要和班子成员谈,班子成员要和分管部门的负责同志谈,部门负责同志要和部门同志谈,同志之间互相谈;上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成员要和下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成员谈。要按照对标恳谈、照镜子恳谈、针对问题恳谈、责任恳谈的要求,谈出不足,谈出团结,谈出新风正气。

(三)切实整改提高

整改提高要找准问题、制定措施、见诸行动。要通过整改,着力转变思想认识、着力端正作风纪律、着力提高履职尽责能力。

1.制定整改台账。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每个部门和每名同志都要根据查找出来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和重点,整改措施要在一定范围内、采取适当方式公布,做出公开承诺,切实提高整改的质量和效率。要结合强化履职尽责工作,将整改台账纳入“两清单一台账”,定期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2.开展公益活动。切实落实党员到社区报到、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要积极参与文明单位创建、扶贫攻坚、“双创”、志愿服务等活动。要在深入群众、奉献社会中增强宗旨意识,锤炼党性。

3.履职尽责作贡献。组织引导全市纪检监察干部按照“两单一账”,立足岗位,模范履行职责。研究制定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人员履职尽责表彰奖励办法,对工作履职尽责、推进有力、成效突出的个人和室(部),在优秀公务员、优秀党员、优秀室(部)评选和干部年度考核、记功授奖、提拔使用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同时,加强对履职尽责完成情况的检查,对履职尽责不到位的要严格追责问责。在庆祝建党95周年活动中,评选表彰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要充分发挥身边人的模范带头任用,形成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

4.严格落实“十严禁”。严格执行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十严禁”行为规范,把严管和厚爱结合起来。要经常提醒扯袖、叮咛嘱咐,从平时、从具体事抓起。要参照纪检监察室的标准配齐干部监督机构力量,加强对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加大对不守纪律规矩、作风霸道、群众意识淡薄、社交圈不干净、利用监督执纪权谋取私利等问题的追究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清除“害群之马”。

(四)完善制度机制

要认真总结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要把制度建设的系统性和针对性结合起来,把立足当前和着眼长远结合起来,把制度的制定和执行结合起来。要在活动完成后,继续围绕活动主题,制定长远规划,巩固扩大成果,切实建立队伍建设的长效机制。

1.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切实落实市委《关于严肃市县(区)机关党员领导干部党内政治生活的实施意见》,严格落实坚持党的政治路线和思想路线、维护党的集中统一、正确处理党内关系、加强作风建设、保持高尚情操、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六项基本要求”,禁止自由主义、分散主义、好人主义、个人主义“四项纪律规范”,政治纪律工作报告、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党内请示报告“三方面制度规范”。

2.完善反腐倡廉基础制度。切实落实市委《完善市县(区)机关反腐倡廉制度的实施意见》,全面落实职权行使监督制度、主体责任制度、监督责任制度,对落实制度不力的予以责任追究,确保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廉洁高效。

3.落实“三个提名考察办法”。落实县区、市纪委派驻机构、市管大中专院校纪委书记、副书记(纪检组长、副组长)“三个提名考察办法”,加强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结合市县乡三级纪委换届工作,选优配强领导班子,优化纪委常委会结构。

4.完善选人用人机制。统筹用好各类干部人才资源,改进干部选调工作方法,严把“入口关。完善干部考察方式,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要位置,把好政治关、作风关、能力关、廉洁关。要加大干部轮岗交流锻炼力度,促进纪检监察干部健康成长。

五、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队伍建设年”活动在市县两级纪委常委会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领导班子成员要各负其责。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负责人的作用,确保活动时间、人员、步骤、内容、效果五落实。市纪委成立“队伍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纪委组织部,负责对全市活动进行情况综合、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也要成立相应机构,落实领导和指导责任。要层层建立“队伍建设年”领导分包联系制度,市纪委领导班子成员分包县区,第一至第五纪工委分包市直单位,要实现领导分包全覆盖,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

(二)搞好宣传,营造氛围

要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加强对“队伍建设年”活动的宣传报道,扩大活动影响,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要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及时将活动开展情况报告上级活动办公室。

(三)严格督查,注重实效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及活动办公室要加强对活动的指导和督促检查,通过召开情况汇报会、座谈会、交流会、明察暗访等形式,及时了解掌握活动进展情况,重点检查活动实施方案是否可行、突出问题是否整改、工作效果是否明显、党员群众是否满意,督促解决问题,防止搞形式、走过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四)运用典型,严格奖惩

按照“队伍建设年”有关标准要求,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开展好队伍、好班子、好个人“三好”评选活动,县区和市直单位定期推荐评价,年终统一表彰奖励,用正面典型引导队伍导向。要发挥系统内自我监督职能,在“队伍建设年”活动中,紧盯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中的突出问题,对违纪线索严肃查处,纯洁队伍肌体,反面警示教育。对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被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发现指出,而自身未及时纠正查处的,取消“三好”推荐名额和年终表先资格。要把“队伍建设年”活动和文明单位创建结合起来,年度内文明单位创建没有达标晋级的,取消“三好”推荐名额和年终表先资格。

附件:全市纪检监察系统“队伍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附件

全市纪检监察系统“队伍建设年”

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王保华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副组长:宋新献 市纪委副书记

徐天如 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预防腐败局局长

苌其林 市纪委副书记

成 员:丁建华 市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

旦天志 市纪委常委、预防腐败局副局长

徐国举 市纪委常委

刘英凯 市纪委常委

赵顺民 市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

郭 晗 市监察局副局长、市委巡察办主任

孙双全 市预防腐败局副局长

刘英凯同志兼任活动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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