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2016年公务黄标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
据南阳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关于印发南阳市2016年推进黄标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宛气联〔2016〕2号)文件要求,为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全市253辆公务黄标车淘汰工作任务,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综合治理,限期完成”的原则,采取超强措施,加快推进全市公务黄标车淘汰工作,努力实现空气质量逐步好转,为全市社会经济发展和广大群众生产生活营造良好环境。
二、工作目标
8月10日前完成全市253辆公务黄标车淘汰的工作任务。
三、工作步骤
全市公务黄标车淘汰工作分为以下两个阶段,有序推进。
(一)第一阶段: 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至7月10日为突击淘汰阶段,各县区、市直有关单位必须完成淘汰任务数的70%以上。
1、信息核对、下达任务(至6月20日);
2、黄标车淘汰资料报送(至6月30日);
3、检查验收阶段(至7月10日)。
(二) 第二阶段: 7月11日起至8月10日为攻坚淘汰阶段,各县区、市直有关单位必须100%完成淘汰任务数。
1、黄标车淘汰资料报送(至7月31日);
2、检查验收阶段(至8月5日);
3、总结讲评、发通报(至8月10日)。
四、组织机构和资料报送
(一) 成立南阳市公务黄标车淘汰工作领导小组。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成立南阳市公务黄标车淘汰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1。
(二)资料报送要求。各县区、市直有关单位要根据《公务黄标车淘汰资料报送说明》(附件2) 和《南阳市2016年公务黄标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的任务数(附件3),严格时间节点,将有关资料报送市公务黄标车淘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南阳市民服务中心北区3号楼3楼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车辆管理科)。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密组织。各县区、市直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公务黄标车淘汰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指定一名分管领导牵头,明确具体承办人,负责组织公务黄标车淘汰工作的具体落实。
(二)一律报废,注销核减。核准的公务黄标车,一律报废注销,核减资产,坚决杜绝应当淘汰的公务黄标车再以任何形式流入社会使用。
(三)抓紧落实,按时上报。各县区、市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职责,指定专人负责公务黄标车的淘汰工作,确保及时完成,按时上报。
(四)严肃认真,责任追究。各县区、市直有关单位主管领导要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此项工作高效有序推进。对敷衍塞责而造成严重后果的,报请市政府给予通报追责。
附件:1.南阳市公务黄标车淘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公务黄标车淘汰资料报送说明
3.各县区、市直有关单位公务黄标车数量明细表
附件1
南阳市公务黄标车淘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周光聚 党组书记 局长
副组长:吴廷贵 党组成员 副局长
张现实 党组成员 副局长
娄福立 党组成员 副局长
袁 烨 党组成员 纪检组长
成 员:梁战胜 办公室主任
石明义 车辆管理科科长
张学鹏 车辆管理科副科长
宁方茜 车辆管理科科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车辆管理科办公,袁烨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电话:63398728,邮箱:nysgjcgk@163.com。联系人:张学鹏:13598253269,宁方茜:18537778866。
南阳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6年6月15日
附件2
公务黄标车淘汰资料报送说明
淘汰车辆需报送以下三项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印章:
一、《报废汽车回收证明》。车属单位出具同意车辆报废申请、《机动车行驶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交车人身份证复印件。车辆交回收公司拆解后,由回收公司出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
二、《机动车注销证明》。车属单位携带《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第四联、车辆登记证书、行驶证原件、牌照、单位代码证书原件、《机动车报废证明》、《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单位出具的委托证明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南阳市车管所取得《机动车注销证明》。
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审批表》。车属单位携带《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第五联、《机动车注销证明》、回收企业出具的车辆残值发票,到车辆所属的各级财政部门注销国有资产,取得《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