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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2016年公务黄标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6-07-01 来源: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 作者:阅读次数:0 【字体:

据南阳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关于印发南阳市2016年推进黄标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宛气联〔2016〕2号)文件要求,为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全市253辆公务黄标车淘汰工作任务,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综合治理,限期完成”的原则,采取超强措施,加快推进全市公务黄标车淘汰工作,努力实现空气质量逐步好转,为全市社会经济发展和广大群众生产生活营造良好环境。

二、工作目标

8月10日前完成全市253辆公务黄标车淘汰的工作任务。

三、工作步骤

全市公务黄标车淘汰工作分为以下两个阶段,有序推进。

(一)第一阶段: 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至7月10日为突击淘汰阶段,各县区、市直有关单位必须完成淘汰任务数的70%以上。

1、信息核对、下达任务(至6月20日);

2、黄标车淘汰资料报送(至6月30日);

3、检查验收阶段(至7月10日)。

(二) 第二阶段:  7月11日起至8月10日为攻坚淘汰阶段,各县区、市直有关单位必须100%完成淘汰任务数。

1、黄标车淘汰资料报送(至7月31日);

2、检查验收阶段(至8月5日);

3、总结讲评、发通报(至8月10日)。

四、组织机构和资料报送

(一) 成立南阳市公务黄标车淘汰工作领导小组。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成立南阳市公务黄标车淘汰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1。

(二)资料报送要求。各县区、市直有关单位要根据《公务黄标车淘汰资料报送说明》(附件2) 和《南阳市2016年公务黄标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的任务数(附件3),严格时间节点,将有关资料报送市公务黄标车淘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南阳市民服务中心北区3号楼3楼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车辆管理科)。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密组织。各县区、市直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公务黄标车淘汰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指定一名分管领导牵头,明确具体承办人,负责组织公务黄标车淘汰工作的具体落实。

(二)一律报废,注销核减。核准的公务黄标车,一律报废注销,核减资产,坚决杜绝应当淘汰的公务黄标车再以任何形式流入社会使用。

(三)抓紧落实,按时上报。各县区、市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职责,指定专人负责公务黄标车的淘汰工作,确保及时完成,按时上报。

(四)严肃认真,责任追究。各县区、市直有关单位主管领导要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此项工作高效有序推进。对敷衍塞责而造成严重后果的,报请市政府给予通报追责。

附件:1.南阳市公务黄标车淘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公务黄标车淘汰资料报送说明

3.各县区、市直有关单位公务黄标车数量明细表

附件1

南阳市公务黄标车淘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周光聚  党组书记  局长

副组长:吴廷贵  党组成员  副局长

张现实  党组成员  副局长

娄福立  党组成员  副局长

袁  烨  党组成员  纪检组长 

成   员:梁战胜  办公室主任

石明义  车辆管理科科长

张学鹏  车辆管理科副科长

宁方茜  车辆管理科科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车辆管理科办公,袁烨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电话:63398728,邮箱:nysgjcgk@163.com。联系人:张学鹏:13598253269,宁方茜:18537778866。

南阳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6年6月15日

附件2

公务黄标车淘汰资料报送说明

淘汰车辆需报送以下三项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印章:

一、《报废汽车回收证明》。车属单位出具同意车辆报废申请、《机动车行驶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交车人身份证复印件。车辆交回收公司拆解后,由回收公司出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

二、《机动车注销证明》。车属单位携带《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第四联、车辆登记证书、行驶证原件、牌照、单位代码证书原件、《机动车报废证明》、《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单位出具的委托证明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南阳市车管所取得《机动车注销证明》。

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审批表》。车属单位携带《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第五联、《机动车注销证明》、回收企业出具的车辆残值发票,到车辆所属的各级财政部门注销国有资产,取得《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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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2016年公务黄标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6-07-01 来源: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

据南阳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关于印发南阳市2016年推进黄标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宛气联〔2016〕2号)文件要求,为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全市253辆公务黄标车淘汰工作任务,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综合治理,限期完成”的原则,采取超强措施,加快推进全市公务黄标车淘汰工作,努力实现空气质量逐步好转,为全市社会经济发展和广大群众生产生活营造良好环境。

二、工作目标

8月10日前完成全市253辆公务黄标车淘汰的工作任务。

三、工作步骤

全市公务黄标车淘汰工作分为以下两个阶段,有序推进。

(一)第一阶段: 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至7月10日为突击淘汰阶段,各县区、市直有关单位必须完成淘汰任务数的70%以上。

1、信息核对、下达任务(至6月20日);

2、黄标车淘汰资料报送(至6月30日);

3、检查验收阶段(至7月10日)。

(二) 第二阶段:  7月11日起至8月10日为攻坚淘汰阶段,各县区、市直有关单位必须100%完成淘汰任务数。

1、黄标车淘汰资料报送(至7月31日);

2、检查验收阶段(至8月5日);

3、总结讲评、发通报(至8月10日)。

四、组织机构和资料报送

(一) 成立南阳市公务黄标车淘汰工作领导小组。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成立南阳市公务黄标车淘汰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1。

(二)资料报送要求。各县区、市直有关单位要根据《公务黄标车淘汰资料报送说明》(附件2) 和《南阳市2016年公务黄标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的任务数(附件3),严格时间节点,将有关资料报送市公务黄标车淘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南阳市民服务中心北区3号楼3楼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车辆管理科)。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密组织。各县区、市直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公务黄标车淘汰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指定一名分管领导牵头,明确具体承办人,负责组织公务黄标车淘汰工作的具体落实。

(二)一律报废,注销核减。核准的公务黄标车,一律报废注销,核减资产,坚决杜绝应当淘汰的公务黄标车再以任何形式流入社会使用。

(三)抓紧落实,按时上报。各县区、市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职责,指定专人负责公务黄标车的淘汰工作,确保及时完成,按时上报。

(四)严肃认真,责任追究。各县区、市直有关单位主管领导要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此项工作高效有序推进。对敷衍塞责而造成严重后果的,报请市政府给予通报追责。

附件:1.南阳市公务黄标车淘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公务黄标车淘汰资料报送说明

3.各县区、市直有关单位公务黄标车数量明细表

附件1

南阳市公务黄标车淘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周光聚  党组书记  局长

副组长:吴廷贵  党组成员  副局长

张现实  党组成员  副局长

娄福立  党组成员  副局长

袁  烨  党组成员  纪检组长 

成   员:梁战胜  办公室主任

石明义  车辆管理科科长

张学鹏  车辆管理科副科长

宁方茜  车辆管理科科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车辆管理科办公,袁烨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电话:63398728,邮箱:nysgjcgk@163.com。联系人:张学鹏:13598253269,宁方茜:18537778866。

南阳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6年6月15日

附件2

公务黄标车淘汰资料报送说明

淘汰车辆需报送以下三项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印章:

一、《报废汽车回收证明》。车属单位出具同意车辆报废申请、《机动车行驶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交车人身份证复印件。车辆交回收公司拆解后,由回收公司出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

二、《机动车注销证明》。车属单位携带《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第四联、车辆登记证书、行驶证原件、牌照、单位代码证书原件、《机动车报废证明》、《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单位出具的委托证明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南阳市车管所取得《机动车注销证明》。

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审批表》。车属单位携带《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第五联、《机动车注销证明》、回收企业出具的车辆残值发票,到车辆所属的各级财政部门注销国有资产,取得《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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